你好,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经程序,也就是仲裁前置。
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
必经程序: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有协商、投诉、仲裁、诉讼。
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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