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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公开澄清现场。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思想包袱,今后我将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求……”近日,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受到不实举报的县自规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浠水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杨某在去年8月份违规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的举报。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清了事实,杨某当天共办8桌酒席,所邀请的全部是亲戚,事前杨某已向局机关党委报备,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因此认定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随后为杨某进行了澄清正名,现场通报信访举报问题调查核实结果。
“虽说清者自清,但一旦被举报,干部难免觉得委屈,造谣成本虽小,杀伤力却很大。”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岑华松说。
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也是成绩。近年来,为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浠水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守规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同时,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业务骨干组成信访件办理质量评查小组,严把核查认定、问题定性和澄清正名启动“三关”,确保以客观充实的证据为澄清工作提供支撑,彰显纪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持续释放澄清正名的正向激励效应。今年以来,共为1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以外,源头预防也是关键。为此,浠水县纪委监委坚持“勤加引导”,深入村镇入户开展下沉遍访活动,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或证据,减少因没有任何证据而产生诬告陷害的可能性,让党员群众内心真正敬畏纪法。
“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分层分类向党员干部开展纪法教育,通报因诬告陷害被处罚的相关案件,从思想教育入手,鼓励实事求是检举控告,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为守纪律讲规矩、勇于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树牢纪法‘保护墙’。”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图/文 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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