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25日讯(记者刘海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安排,并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
根据《通知》精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道路货运物流行业“两企两个”群体。优先支持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贷款申请,以及道路货运经营者、个体货车司机融资需求。贷款资金可用于疫情及经济恢复阶段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配送等有关经营支出,以及购置或置换经营车辆贷款、物流仓储设备设施购置租赁等相关合理用途。
据悉,银行向“两企”群体(道路货物运输和物流配送两类企业,具体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中小微物流配送和快递企业。)、“两个”群体(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货车司机)发放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两企”群体应具备的条件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之一,需提供近三年货运车辆数及车辆号牌清单,无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2、全部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
3、“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应当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公布的验收合格“司机之家”项目名单中。
4、中小微快递企业应当具有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两个”群体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四证”“一合同”。
2、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两证”“一合同”。
上述两类情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还需营业执照;个体货车司机还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市交通运输局货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让更多货运市场主体享受到这一金融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开展摸排调研,认真梳理辖区内资质信用良好且有货款意愿的道路货运、交通物流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群体填报融资需求表,同时将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积极对接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此外,有贷款需要的企业和司机个人也可联系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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