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也需要注销社保账户吗
需要注销社保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如何注销单位社保账户
一、数据推送
1、如果单位社保户下以往月份已经减员且不存在欠费,单位在办理完营业执照注销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向社保系统直接推送注销信息,社保系统内该单位会自动变更为注销状态。
2、如果单位社保户下仍存在正常参保人员或欠费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在某某单位三险全称后加注“(已注销)”字样——此时只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社保系统此单位营业执照已注销,但实际社保账户并未注销完结。
二、现场办理
单位社保户下以往月份已无正常参保人员且不存在欠费及稽核案件,可直接注销;
需注意:如办理当月最后一人减员,三险需完成扣费,医疗需在当月账户分配后(一般为25日后)办理注销。
单位社保账户不能注销的情形
一、单位社保户下存在正常参保或正常支付待遇人员不能注销
由于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不能实现最后一人减员,需现场办理。
其它特殊情况:
1、有工伤状态人员:办理相应工伤业务(例如工伤转移、工伤减员等)后,办理单位注销手续
2、有待遇正常支付:生育津贴、手工报销的医药费、工伤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待遇到账后再注销。
3、有退休人员的:携带资料现场办理、可不经区县劳服中心审批,可实行社会化管理。京籍人员转入户籍所在地街乡社保所,非京籍转入单位注册地街乡社保所。
二、单位存在欠缴社保费用不能注销
1、月报补缴:单位整体欠费的,办理单位月报补缴后注销。
2、个人补缴: 个人未及时参保或漏缴的,办理个人补缴后注销。
三、单位存在稽核案件的情况下不能注销
需配合稽核科将案件办结后方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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